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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约定书离婚时是否有效?

绵阳日报 2012-10-26 09:59 大字

日前,读者周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咨询:自己与丈夫刘先生结婚后不久,刘先生为了表示对她的爱情,自愿与她签订了《财产约定书》,约定若出现离婚,自愿放弃自己名下的财产及婚内共同财产。半年前,她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协议去民政部门登记了离婚。现在,刘先生后悔了,找到周女士要求要回自己的婚前财产,认为自己的婚前财产与周女士无关。周女士想知道,她和前夫刘先生所签订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何兰英: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原、被告自愿签订《约定书》,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他们所签订的《财产约定书》是合法有效的,周女士可以拿着财产约定书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约定的财产归自己个人所有。(文中人物为化名)

(本报记者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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