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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机关“警民亲”活动新添十项措施

攀枝花日报 2012-05-04 09:0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曹海峰)5月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警民亲”活动,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日前,省公安厅紧扣社会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出台《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警民亲”活动新添十项措施》,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为民服务能力,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

据了解,新添的十项措施涵盖了公安行政管理和执法办案等诸多方面。这十项措施分别为:(一)“公共户口簿”7日内办结。在全省乡镇(街道)或派出所、人才交流中心设立公共户口簿。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因房屋拆迁、离婚等暂无住房的群众,经本人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二)加急出国(境)证件5日内签发。对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出国(境)留学、就学开学日期临近,前往国家或地区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以及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签发。(三)全省驾驶人体检证明远程提交。全省开展驾驶人体检工作的434家备案医院全部实行通过专网向公安机关车管部门传输驾驶人体检信息,实现驾驶人体检证明的远程提交和异地提交。(四)通过电话申请车管业务。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领、机动车驾驶人达到规定年龄换领、机动车驾驶人身份信息变更换领、机动车号牌遗失补领、机动车号牌损毁换领、机动车行驶证遗失补领、机动车行驶证损毁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遗失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损毁换领、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辖区内的变更换证、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备案13类车/驾管业务可通过四川公安交警远程便民服务中心“966669”电话申请办理,邮政人员送件上门。(五)建立初信初访电话回访制度。凡信访群众通过来信或来访,初次向公安机关反映属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问题或者表达利益诉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的,公安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回访信访当事人,通报事项办理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六)推进住宅小区、居民院落安全防范全覆盖。公安机关对住宅小区、居民院落发生的入室盗窃、汽车被盗等可防性案件,做到案发情况必实地查看,每案必倒查;指导住宅小区、居民院落建立健全门卫(保安)工作制度、大件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来客登记制度、车辆保管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以及巡逻巡查等制度;定期评估住宅小区安全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七)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城区推行网格化巡防,提高“见警率”。公安机关在城市中心城区划分巡逻网格,每个网格固定巡逻力量,在城区复杂核心部位设置公安巡逻警务站或报警岗亭,在案件高发区域建立流动巡逻警务站,增加巡逻警力、巡逻次数和巡逻密度,建立健全社会面巡逻防控网络,提高群众“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八)建设“平安守护网”。年内新建1万个天网监控点,着力推进机动车稽查布控智能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技防设施安装使用,大幅增强技防设施覆盖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九)全省网上110开通。依托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网安警务室和网上报警岗亭,建立网上110接处警平台,接受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报警和网络违法犯罪举报。(十)年内县级以上城市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开通全省统一举报投诉电话“96119”,设立群众举报投诉信箱、信访接待室和利用互联网站设立举报投诉专栏、公开举报投诉电子邮箱等,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全面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渠道。

目前,市公安局正在根据相关要求,加紧研究更加便民利民措施,不久将向社会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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