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
本报讯(记者张彦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近日发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中明确,陕西省用3到5年时间,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
通知明确,进入新发展阶段,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围绕“以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的强师计划,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紧紧抓住影响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科学规划,攻坚克难,破解难题,通力协作,精准施策,补短板、破瓶颈、强弱项,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乡村教师第一评价标准,引导乡村教师真正深入当地百姓生活,通晓乡情民意,增强教育实效。深入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树好乡村教师形象。严把教师入口关,加强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
深化师范教育课程改革,优化人工智能应用等课程,促进师范生职业素养提升和乡村教育情怀养成,培养一批志愿扎根乡村学校的高学历人才,加大乡村学校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培养力度。鼓励支持师范院校教师与乡村教师形成学习共同体、研究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共同育人,支持乡村教师的专业成长,带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
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在配备时向乡村学校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保障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制度,确保所属中小学按需补充配备教师。每3年动态调整一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鼓励探索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机制;鼓励通过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乡村学校提供体育、艺术教育服务。
继续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和绩效工资政策,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金,保障乡村教师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保障乡村教师享受医疗救助等政策,定期对乡村教师进行体检。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和购房补贴制度,推进乡村教师周转房制度建设,改建、配建和新建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通知同时还对职称评聘倾斜乡村、落实落细人文关怀、优化乡村从教环境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严控城市学校私自聘用乡村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引导人才有序流动;有效破解县城学校选拔抽调农村骨干教师、农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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