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实施七项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
本报讯 10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陕西省将实施七项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并在夯实人才基础、推动科技创新、增强中医药发展活力和动力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着力破解当前陕西省中医药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七项重大工程包括:实施中医药人才特色培养工程,探索建设一批疫病防治类、中药炮制类和鉴定类高水平学科,强化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培训,加大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骨干、技能工匠培养力度,“十四五”期间依托现有资源和资金渠道培育1—2名国医大师、2—3名全国名中医、1—2名岐黄学者,培养100名左右中医药优秀人才。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各级医疗机构组建紧密型医联体、专科专病联盟、重点中医医院、“旗舰中医馆”等。实施中医药优质服务工程,鼓励支持有经验的社会力量兴办特色突出的品牌连锁名医堂。实施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工程,建立健全一体化协同创新体系,突破科研关键技术,孵化转化高水平科研成果,研发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设备。实施中药材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制定“秦药”标准体系,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加快建设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信息平台、现代化专业市场和仓储物流中心。实施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友好中医医院、中医药产业园等,大力发展跨境中医药服务。实施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工程,支持有积极性的市(区)在体制机制创新、产业规模化融合发展等方向进行改革探索,创建综合改革试验区、示范区。
措施提出,要强化院校教育,发展师承教育,健全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不断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要优化科技管理,加强平台建设,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要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加大中药研发支持力度,持续提高中医药发展活力。要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会投入,加强融资渠道支持,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
措施提出,要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建立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健全疫病防治机制,提高研究水平,不断完善中西医结合各项制度。要完善服务价格政策,健全医保管理措施,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切实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文化传播,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和法治监督体系,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姚 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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