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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心! 房子没影,钱也没要回 花3万元约定给办保障房 房子没影公司还跑了

华商报 2020-07-18 02:08 大字

花了3万元办保障房,房子没办成钱也退不了,公司还失联。去法院起诉,法院裁定书称可能存在犯罪嫌疑驳回起诉。大明宫派出所办案民警称,目前已有数十人报案。

受害者:法院驳回起诉 已报案

2019年6月15日,邢先生通过陕西互赢聚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办理保障房,“我申请了购房资格,但因工作问题当时人不在西安,便通过朋友介绍跟互赢聚兴公司签了房产咨询服务协议,我交了3万元,约定6个月内他们给我提供一套房源,合同到去年12月到期。”邢先生说,但直到他合同到期对方都没有提供房源。

保障房办不下来,邢先生就要求退款,“但他们说钱退不了,建议我重签一份合同延长约期,我没同意。”邢先生说,2019年12月25日,协议到期后双方签了合同终止协议,约定1至15个工作日内退钱。今年1月20日,他再次找到陕西互赢聚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口头约定一个月内退还3万元,但时间到了仍没退款。今年4月10日,邢先生再次去沟通此事,对方说资金链紧张,只能在90天内分批退款。4月15日,邢先生再去未央区玄武路凯玄大厦找这家公司时,发现已经人去楼空。

邢先生说,他今年4月已向大明宫派出所报案。“警方说这属于经济纠纷,建议起诉,所以我就起诉了这家公司。”邢先生说,7月2日,未央区法院发出民事裁定书,称这家公司可能有犯罪嫌疑驳回起诉,所以他又向大明宫派出所报案了,截至目前既没有退款也没立案。

法院:可能存在犯罪嫌疑

7月17日,华商报记者在邢先生提供的民事裁定书(2020)陕0112民初10218号上看到,原告邢先生,被告为陕西互赢聚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苟某。2019年6月25日,被告虚构自己有“内部途径”能够获取西安市保障性限价商品房内部名额,可代办西安市保障性限价商品房事实,与原告签订《房产询务协议》《授权委托书》及《附加协议》等,骗取原告向其支付30000元……2019年12月25日合同到期后,被告多次以各种不合理的措辞推脱,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退款遭推脱。被告后与原告签署退款协议,但约定的两次退款期限,被告都严重违约。第三次退款协议,被告以退款4000元为由,原告不得己签署,被告强制在协议上面写上90个工作日亦非原告本人意愿。经审理认为,该案不属经济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7月17日,记者联系陕西互赢聚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苟某,电话无人接听,公司座机提示欠费停机。

警方:数十人报案 案件办理中

记者联系到大明宫派出所负责该案的办案民警贾警官。他说,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目前在大明宫派出所报案的有几十人。华商报记者 佘欣 实习生 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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