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措施》强化食品安全
本报讯(记者王雪峰通讯员张伟峰王宝玉)1月8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12月3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作出全面部署。《措施》明确,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措施》围绕加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从11个方面,明确提出50条工作措施。《措施》要求,要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加大食品地方品牌建设力度,加快陕西省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企业标准备案公开承诺和事前公示制度。要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和产地准出关、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要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开展打击食品领域犯罪专项行动,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要坚持最严肃的问责,明确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压实各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措施》明确,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质量安全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加强风险监测;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全面打击“山寨”“三无”、假冒劣质、过期等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行动,推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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