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今日陕西> 正文

陕西省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华商报 2019-12-19 01:35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为了满足广大超标电动自行车用户登记挂牌的需要,确保完成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任务,将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今年9月23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通告称,全省从2019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为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期,逾期未登记挂牌的,不再办理登记挂牌业务。从2020年1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2022年6月30日之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临时号牌作废,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陕西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曾表示,陕西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大省,基数庞大,遍布城乡。据统计,截至2019年8月底,陕西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000万辆,其中,没有挂牌的电动自行车约850万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象比较普遍。

据了解,截止到12月中旬,全省陆续开放了近1000个预约挂牌网点,全省已完成登记挂牌95.7万辆,成功预约146万人。按今年8月统计数据有850万辆电动车未挂牌计算,仍有约700万辆电动车未预约登记挂牌,而登记挂牌日期则仅剩不到半个月。

昨日,陕西交警总队再次发布通告称,超标电动自行车原定集中登记挂牌期为2019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现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从2020年7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者将依法查处。

陕西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集中登记挂牌期及延期期间,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未登记挂牌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经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视为非机动车。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中,按照非机动车对待。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要合理安排时间,抓紧进行登记挂牌。逾期未登记挂牌的,责任自负。

新闻推荐

警企携手 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行为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与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签约共同建立防范和打击窃电及盗窃电力设施的合作平台,出台《陕西省警电部门防范和...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