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今日陕西> 正文

下月起陕西省公证服务 收费执行新标准

西安晚报 2019-11-22 05:09 大字

本报讯(记者南江远)公证书副本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为每件20元;公民个人存款、经济收入、纳税公证收费属市场调节,收费上限为每件200元……昨日,省发改委下发调整和规范陕西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明确从下月起,陕西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仅限定为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其他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与此同时,落实“减税降费”要求,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收费,除部分收费标准降低外,其他的收费标准暂不调整,仍按现行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收费,收费标准为上限标准。此外,公证机构应当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公证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推荐

雾霾来袭 农业生产如何应对

本报讯(记者陈新涛)11月20日,省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提醒,从21日至28日,陕西省关中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将出现一次中度至...

陕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陕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