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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展专项行动 对以次充好煤炭产品 生产企业将依法从严处罚

西安晚报 2019-11-15 05:04 大字

本报讯(记者南江远)为加强关中地区民用散煤、民用型煤生产及流通领域质量监管,日前,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共同印发《严厉打击关中地区生产销售劣质散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此次专项行动将按照“联合执法常态化、日常监管正规化、举报查处快速化、抽检频次制度化”的原则,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销售、储运等环节的散煤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确保关中地区散煤生产、流通销售规范有序,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根据《方案》,陕西省将严把劣质散煤流入关,利用陕西省辖区内的普通国省道“治超检查站”,对散煤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严把散煤生产质量关,要求散煤生产企业严格落实散煤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原料进入管控、规范生产流程、出厂质量检验等工作。散煤产品必须包装后销售,并按照《商品煤标识》规定,在包装上注明名称、商标、数量、产地、类别、生产企业、经销企业、日期批号、产品标准编号、防伪标志等信息。

在专项行动中,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日常检查和质量抽检,建立民用散煤生产领域质量抽检管理台账,实现对散煤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全覆盖。坚决打击散煤生产企业生产高硫分、高灰分、低发热量等不达标民用散煤、民用型煤行为。对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煤炭产品生产企业,将依法从严处罚。

与此同时,陕西省将以洁净煤销售环节为重点,加大对散煤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网点。严密监测和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劣质散煤的违法行为。采暖季每月、非采暖季每季度组织开展散煤专项检查,实现散煤销售网点煤质监督抽查全覆盖。加强对走街串巷等非法经营散煤行为的检查,杜绝劣质散煤进村进户。

各地也将根据煤改电、煤改气等工作推进情况,优化散煤销售网点布局,实现洁净煤供应全覆盖。对散煤用户的用煤需求进行测算,引导散煤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在采暖季保质保量按时供货,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市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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