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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高原无悔选择 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援藏干部贺军

西部法制报 2019-09-26 00:42 大字

陕西省检察院援藏干部贺军。

杨扬记者杨娟

西藏阿里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是一片充满挑战和未知的地方。两个月前,顶着头晕、胸闷、四肢无力等高原反应,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部干警贺军作为陕西省第九批援藏干部中的一员,来到阿里这片被称为“世界屋脊”的土地,开始了为期3年的援藏之行。

刚到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贺军还没来得及欣赏风景如画的高原,就被严重的高原反应折磨得头痛欲裂。阿里空气中的含氧量不足内地的一半,最低气温达到零下40摄氏度,是西藏最为艰苦的地区。“这里应该就是我实现自身价值的地方。”贺军说。

从进藏第一天,贺军就把自己当成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的一员。他很快让自己适应了阿里的艰苦环境,学会了几句简单的藏语。贺军说:“只有把这里当成自己家,把这里的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对这里投入真挚的感情,我才能有所作为。”

在阿里分院,贺军是分院的副检察长,主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执检等工作。为了迅速熟悉环境、打开局面,他先后与民行、执检干警驱车2000余公里,多次赴普兰、札达、日土等县检察院、看守所开展调研。

翻越一座座海拔5000米的高山,蓝天白云下疾驰的吉普车一路颠簸,这让贺军经历了比高原反应更为严酷的考验,他感觉全身的每一块骨头都在隐隐作痛。与他同行的藏族干警在数次停车呕吐后,戏称:“贺检,作为援藏干部你的适应力比我们都强。”可谁又能想到,在夜晚身体酸痛得难以入睡的时候,贺军是靠一粒粒止痛药撑过来的。

在阿里地区某县看守所,贺军发现该看守所在管理中存在在押人员信息登记不完善、监控设备不到位、食品药品有安全隐患等问题,他及时向阿里地区公安处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今年7月的一天,一位当事人来到贺军的办公室,情绪激动地称对法院一起民事案件的生效判决不服,要提起申诉。贺军一边安抚当事人,一边耐心地倾听他的诉求。了解事情原委后,贺军调取了案卷认真阅卷、撰写审结报告、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并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当事人表示服判息诉。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一项全新的职能。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阿里分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相对滞后。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察官,贺军内心有一股不服输的拼劲儿。经过基层调研,熟悉了相关情况后,贺军主持起草了《全地区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通知》《阿里地委行署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阿里地区检察长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意见》等文件,与地区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相互配合的会签文件,与地区水利部门、农业、教育部门负责人就开展公益诉讼配合工作进行沟通。针对基层院提出的具体问题,贺军仔细解答,并详细介绍内地先进的办案理念和经验。

“阿里缺氧气,但不缺精神。”这是贺军进藏工作后,最深刻的体会。在贺军的不懈努力下,阿里分院党组下发了阿里地区检察长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意见,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内容,有力推动了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8月23日傍晚,贺军正在加班审查一起犯罪嫌疑人上诉的刑事案件,突然手机响了起来。“爸爸,我现在在医院。”儿子的话让贺军瞬间紧张起来。

“你得了什么病?”贺军追问道。

“我肚子疼,医生说要做手术,妈妈不让我告诉你。”

贺军心里一惊,急忙拨通了妻子的电话,这才知道孩子先天性输尿管狭窄,导致左侧肾积水,病情非常严重,必须进行手术治疗。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贺军问道。

“你在阿里,我怕你担心!你安心工作,我会把儿子照顾好的。”

听着妻子略带疲惫的声音,贺军鼻子一酸,妻子一个人带着儿子在西安生活,还要照顾自己年逾八旬的母亲。妻子的付出,让贺军深感愧疚。

8月26日是儿子手术的日子,贺军强忍着泪水坐在办公桌前,他面前放着的是待签的文件和厚厚的卷宗。“贺检,高检院巡讲团来院里了。巡讲团里还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你的一位同事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费超说。

听到这里,贺军的泪水溢出了眼眶,家乡同事的到来更勾起了他对亲人的思念。“怎么了?身体不舒服?”费超几经询问,才得知贺军的儿子今天做手术。费超急忙询问了孩子的病情,并建议贺军请假回家照顾孩子。

“没事,孩子有他妈妈在照看。”贺军说。他明白,阿里作为边疆地区,在这里的工作任务异常艰巨,阿里分院需要他,他怎能轻言退却。“走,见见我的家乡同事去!”贺军轻轻抹去泪水,笑了笑说。

安排好巡讲团活动日程后,贺军强忍内心的痛苦回到了宿舍,还没坐稳,就接到了巡讲团中一位检察官高反严重急需吸氧的消息。他毫不犹豫地说:“把我的氧气瓶先拿去,瓶里的氧气不多了,明天我再想办法解决。”

作为援藏干部,氧气瓶对于大多数同志来说是不可或缺的生命健康保障,没有氧气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但关键时刻,贺军想的是他人的安危。

援藏以来,贺军一直团结援藏干部和在藏干部,与他们打成一片。他说,援藏时间只有3年,他没想把自己当成过客。贺军说:“援藏是我人生一段宝贵的经历,在艰苦的环境中历练,能让我磨练意志,锤炼作风。同时,我也和藏族同胞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我感觉辛苦并快乐着。”贺军像狮泉河畔的红柳一样,扎根雪域高原,用一颗赤子之心守护高原的公平正义。

雁塔检察院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本报讯(杨扬程琳记者杨娟)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干警通过对办理的人身伤害刑事案件进行摸底排查,筛选确定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6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向他们发放救助金17万余元。

全国检察机关启动“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以来,雁塔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切实严把质量关。去年以来,该院立足职能,主动在辖区设点开展司法救助宣传,通过对办理的人身伤害刑事案件进行摸底排查,了解到有6名被害人因遭到人身伤害,生活陷入困境,申请民事赔偿执行也遇到困难。罪犯虽被判处刑罚,但民事赔偿部分因罪犯家境窘迫无力向被害人支付赔偿。了解情况后,该院对确系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调取了相关贫困证明,并对被救助人家庭情况、周围村民进行走访,在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上报区委政法委审批。该院严格按照要求,把握救助范围、标准、条件和程序,先后对符合条件的6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7万余元,最大限度保障了弱势群体利益,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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