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今日陕西> 正文

陕西出台二十条措施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西安晚报 2019-09-05 04:27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乐)下放环评审批权限,避免“以罚代改”等简单行为……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20条具体措施,提升陕西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措施》提出,除2018年下放的审批权限之外,向各设区市再下放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及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汽车制造、社会事业等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环评审批程序,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涉及法定保护区的项目,不再以主管部门意见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

同时,将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要民生工程项目等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全程服务,为更多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项目的落地运行腾出环境容量。

《措施》还提出,通过交易获取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总量指标获取不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程序;企业向生态环境部门作出在项目投产前取得总量指标的承诺后,即可申请环评审批。

据悉,陕西省将减少执法层级,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推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避免“一律先处罚后整改”或者“以罚代改”等简单行为,严格禁止“一律高限处罚”等做法。

同时,推行以综合绩效评估为主要内容的差异化环境监管模式,对资源环境效率高、排放总量低的企业不实行或者减少实行错峰生产。

新闻推荐

陕西民营经济演绎全新活力

这是一场从“生力军”到“主力军”转换,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陕西非公经济撑起崛起脊梁。这是一场从“傻大黑粗...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