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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撤出小区近3个月后现身收费追踪 老问题还未解决 小区又收到水费催缴通知单

西安晚报 2019-06-28 04:54 大字

本报讯(首席记者龚伟芳)莲湖区永兴路兴盛家园小区的物业公司于今年3月31日突然撤出小区,致使小区的日常管理陷入真空状态,由于欠费,小区业主时常遭遇停电、电梯停运事件,本报对此事进行过报道。然而拖欠的电费和电梯费还未收齐,6月27日,小区又收到了水费催缴通知单。“要是问题不解决,大家在这个小区还怎么住下去?”小区业主张先生很是着急。

为了解决小区停电、电梯停运的问题,经红庙坡街道办事处协调,陕西榕蓝苑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消失近3个月后又重回小区暂时代收公摊电费及电梯费,但目前为止,小区内698户业主仅有40户交了公摊电费及电梯费共计2.2万元。“电梯维保公司前期欠费加年检费用至少还需4.8万元,供电局还需备用金4万余元。”负责处理小区物业公司撤离后的善后工作小组一位姓周的负责人表示,现在电费及电梯费的问题还没解决,6月27日上午,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带着水费催缴通知单又来到了小区,工作人员告知,截至6月24日,小区拖欠水费共计8万余元,限期一周补交,若未按期交费,小区则将被停止供水。

“之前物业公司服务不好,业主不愿交费,现在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后又突然出现让大家交钱,很多业主对其不信任不愿交钱,也有很大一部分持观望态度,但是短期内再不将所有的欠费交齐,小区就可能被停水、停电、停电梯,希望相关部门能出面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管的同时,尽快解决大家的民生问题。”业主王女士说。对此红庙坡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工作人员正和小区工作小组、业主一起与供水、供电部门协商,并督促小区尽快组织招投标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同时也希望小区广大业主能配合交费。

对于兴盛家园小区目前面临的两大矛盾,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功表示,小区物业公司单方决定撤出小区,未按合同履行自己的物业服务义务,属于明显的违约,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的开发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另一方面小区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就需按照物业合同按时交费,若拒不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水电、电梯等费用,物业公司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追缴。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应负监管责任,协调各方尽快让小区与新物业公司平稳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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