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未检品牌护航青春成长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用爱心照亮“迷途”少年人生路
新城区检察院召开“法治进校园”主题讲座学生们仔细阅读新城区检察院宣传彩页
“同学们,你们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有人敲门,要不要给开门?”“不要!”日前,新城区检察院结合“六一”儿童节,举办了“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华山实验小学的100名师生走进检察院,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检察官进行互动交流。
近年来,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新城区检察院坚持以“创未检工作品牌”为目标,以“文化强检”为抓手,从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建立青新工作室,打造未检品牌,建立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使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的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效果逐步显现。
优化办案理念创新特殊机制
2017年以来,新城区检察院突出专业化建设,以整合办案力量为抓手,该院未检科按照员额制改革要求,将原先由干警兼办未检案件,改成由1个员额办案组专办未检案件,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成年人实施的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以及20岁以下的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去年,未检部门共办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2案58人(其中未成年人25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67案176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9案57人,办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审查起诉案件8案8人。该院未检部门曾获全国、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西安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西安市十佳巾帼志愿团队”、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
在具体办案工作中,新城区检察院创新机制,落实“特殊程序”,采取“捕、诉、监、防”,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彰显人文关怀。同时加强与第三方专业社会力量合作,推动未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在审查起诉时,严格执行分案起诉原则,开展法庭教育,有效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发挥司法关爱打造未检品牌
一直以来,新城区检察院积极打造未检工作品牌,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2018年5月31日,作为履行未检工作职能的专门平台——青新工作室正式成立,以检察工作实际和未检工作特殊性为切入点,让涉罪未成年人在检察官的帮教下,走向新的人生,开始新的生活。
青新工作室成立后,新城区检察院力求更加专业化地开展未成年人工作,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为中心,向前延伸至学校、家庭的法制宣传、自我保护、犯罪预防,向后延伸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同时,进一步提高帮教理念,建立帮教台账、完善帮教制度,拓展观护基地的数量和质量,将个案与犯罪预防相结合,对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保护救助,帮助其恢复正常的生活学习。针对有些未成年被害人需要一定程度的心理辅导的情况,新城区检察院还专门建立了未检心理咨询室,设有接待区、咨询区、沙盘游戏区、宣泄区,满足多种需求。
“其实,青新工作室只是我们帮助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的一个平台,我们更希望通过这些工作能够挽救和关爱未成年被害人,进一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犯罪。”未检检察官表示。
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去年,新城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新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建立了新城区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由新城区检察院牵头,通过与共青团组织的合作,将原有的分散的社会支持单元整合、规范,完善“西安市新城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更加全面的联动机制、更加完善的帮教平台。坚持统筹全社会专业力量,着力从犯罪预防、诉讼程序、顺利回归社会三个层面下功夫,积极推动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同时,标志着新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整合了社会各界的力量,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延伸检察职能彰显人文关怀
为将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工作推向专业化、社会化,新城区检察院进一步整合资源,联合辖区公安、法院部门共同与陕西省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签定了“新城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项目”合作协议,将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教考察等工作都交给更为专业的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来做,使全区涉罪未成年人工作更加规范化、社会化和专业化。2014年以来,新城区检察院通过该中心的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百余次,帮教考察数十余人,均取得良好效果,无一人再犯罪。
未成年人朱某某在补课期间,将老师价值人民币4200元的手机盗走。破案后,被盗手机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且被害人对朱某某行为表示谅解。根据社会调查情况,新城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新城区检察院联合陕西省指南针司法服务中心对朱某某进行深入的社会调查,发现此事对其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了解情况后,该院及时将工作重点转向缓解朱某某的心理压力上,决定根据个案特殊性,对朱某某作相对不起诉,但将帮教活动后置,以不影响其准备高考为前提,做到节约时间与帮教活动并行的效果。检察官与陕西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社会调查员充分沟通,围绕保证朱某某顺利高考,采取一系列暖心措施,并与帮教考察人员定制私人帮教方案,“对症下药”,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课程辅导、情绪疏导,将人性化关怀贯穿于整个司法实践过程中,并形成一个合力,助力朱某某重拾生活的信心,顺利回归社会。高考结束后,朱某某报来喜讯,其已被大学录取。
在努力让涉案未成年人获得新生的同时,新城区检察院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加强未检双向保护工作。通过与陕西省家源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合作,为案件中未成年人女性被害人进行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后又挂牌成立该中心驻新城区检察院工作站,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新增加了一条重点针对女性特别是女性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关爱求助的转介通道。
“谢谢你们的帮助!给了我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被害人接过司法救助金激动地说道。去年4月,新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朱某强奸案,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站式询问,经了解,被害人是一名高中生,单亲家庭,母亲身体不好。在询问时被害人情绪波动大,其母亲反映案发后被害人心理压力过大,出现自杀倾向。办案人在征得未成年被害人本人和其法定代理人许可的情况下联系陕西家源汇社工服务中心为被害人及家庭进行心理干预疏导,尽快消除心理阴影,更好地返回学校,并对其进行了自护宣传。同时联系新城区妇联为该被害人申请了“陕西省贫困妇女救助项目”经济救助,并鼓励她们要对生活树立信心,克服困难。
为让涉案的外地流动未成年人尽可能在不被羁押的状态下完成刑事诉讼程序,特别是未成年人专项的社会调查、帮教考察程序,新城区检察院大力推动观护基地建设,扩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受益面。
2014年起,新城区检察院与西安博瑞养老院合作,作为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基地,使一些不捕和附条件不起诉的流动的、家庭监管条件不好的未成年人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有了“临时的家”。2018年9月,新城区检察院又与西安新城区双益汽车服务中心签订协议,扩展了新的观护基地,涉罪未成年人在观护基地期间,提供技能培训、包吃住、发适当薪酬,同时配合做好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工作。至今,有近10名少年得到观护,并开始新的生活。
扩大犯罪预防覆盖面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未检工作不仅仅是针对涉案未成年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法治宣传工作同样不可或缺。为使这方面工作更加有序高效,新城区检察院组织牵头,在全区中小学设立法治辅导员,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最高检要求,与区教育局合作,成立了“法治进校园”巡讲团,确定三年内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按照市检察院的安排,积极开展“检察长进校园”活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君前往西光中学做法治讲座,并担任西光中学法治副校长。通过与教育局沟通,确保辖区每所中小学均有该院检察干警担任法治辅导员,为广大师生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
除此之外,新城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常态化并结合专项集中活动的未检宣传预防工作。如到学校、社区开设法律讲堂,悬挂宣传横幅、资料、制作展板,开设案件观摩庭审活动;通过网络直播和听众互动等,进行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人身伤害自我保护、未检工作的政策、理念的宣传等,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对未成年人犯罪以及自我保护的综合治理。
为扩大犯罪预防覆盖面,新城区检察院积极履行社会职能,与社区结对,共建无犯罪、无辍学、无家暴、无吸毒的“四无社区”。2014年以来,新城区检察院分别与辖区黄河社区居民委员会、供电局社区居民委员会、咸东社区、华山社区达成协议,共同开展未成年人“四无社区”创建工作。在社区开展多次普法活动,累计开展法律宣传三百余次,向群众接受咨询服务二万余人次。
近年来,新城区检察院多次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相关单位代表走进检察院,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并认真听取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检工作。同时,通过改编该院未检科办理的真实案例,制作检察微视频,展现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的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双向保护、分案起诉等特殊程序,体现该院“六位一体,全面发展”的未检办案理念,也起到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效果。
真情化作雨,润物细无声。新城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在冰冷的法律中凸显人情的温暖,让失足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情、检察官的关爱和亲人的期盼,让他们在改造自我、重获新生的路上走得更加坚定。李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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