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院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本报讯(杨扬记者杨娟)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为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措施》强调,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部门主力军作用,推进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措施》着力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诉讼监督,加强有关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着力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诉讼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加大促进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力度;对经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措施》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提升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要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化办案机制,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横向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探索跨省区工作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要推进涉秦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配合机制,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秦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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