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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百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实现养老服务圈全覆盖

西北信息报 2019-05-15 01:02 大字

■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陕西省90%的养老机构、6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能够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县(市、区)要实现养老服务圈全覆盖,农村互助幸福院要覆盖80%的行政村

记者近日获悉:陕西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完善政策法规、优化养老环境、强化社会服务、增加适度普惠养老供给,不断推动陕西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要求,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到2020年,陕西省人口在50万以下、50万至100万的县(市、区)要分别打造1至2个、3至5个“15分钟养老服务圈”,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县(市、区)要实现养老服务圈全覆盖,农村互助幸福院要覆盖80%的行政村。合理布局养老床位,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以上,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30%。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方案》提出,要在城市加快建设由社区小型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点构成的养老服务网络体系,每个社区至少培育发展1个养老服务社会示范组织和1支志愿者队伍,同时采取互联网+智慧养老、智能化呼叫、手机APP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服务预约、物品代购及其他个性化服务。同时,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区)要建设1所主要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社会福利中心或老年公寓;至少建有1个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农村低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持续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落实每季度探访农村留守老年人制度。陕西省民政厅将每年资助20个县级老年公寓、1个市级老年养护机构项目、2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同时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加快推进医疗机构进养老机构,力争到2020年,陕西省90%的养老机构、6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能够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将探索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打造关中综合养老服务区,发展陕南康养休闲区,开发陕北红色旅居养老区,支持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互帮互助等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杜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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