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意见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 优先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
本报讯(记者文晨)3月28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明确持续保障财政投入,到2020年,完成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制定,完善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需要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对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城区学校建设。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着力解决控辍保学、“大班额”、课后服务、随迁子女就学等突出问题。
《意见》提出,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加快确认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身份,并实行同工同酬。要求财政教育经费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保障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根据幼儿园规模合理配备保教保育人员,按照岗位确定工资标准,推进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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