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民工讨薪 针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华商报昨专访了省人社厅副厅长刘会民、副巡视员余洪生、劳动监察局局长唐善武 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从源头预防欠薪问
春节将至,如何保障广大农民工能够拿到应得的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华商报昨日专访了省人社厅副厅长刘会民、副巡视员余洪生和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局长唐善武。
欠薪问题
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
华商报:2018年陕西省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会民:2018年共办结欠薪案件1740件,结案率100%。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11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27件。为2.15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99亿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和涉及金额分别下降51%、65%和73%。
华商报:从2018年查处的案件来看,欠薪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
唐善武:工程建设领域约占80%,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约占20%,工程建设领域仍然是欠薪问题的高发区和重灾区。
从制度上杜绝“包工头”携款逃匿现象
华商报:工程建设领域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在哪里?如何解决?
唐善武: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建设领域违法分包、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建筑乱象”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另一个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工资支付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针对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拖欠工资问题,陕西省改革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原施工单位缴纳改为建设单位缴纳,从源头上预防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针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不落实问题,省政府出台的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每个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农民工管理人员,监督劳务和专业分包企业依法招聘农民工,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支付时间、结算办法、支付方式等事项。同时明确劳务和分包企业不得通过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层层代发工资,从制度上杜绝“包工头”携款逃匿的现象。
工资被拖欠
农民工维权有三个渠道
华商报:农民工工资被克扣拖欠,该如何维权?
余洪生:农民工依法维权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企业一旦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向企业或企业施工项目部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书面投诉,书面投诉材料可以直接送到劳动监察机构,有条件的还可以在网上投诉。劳动监察机构接到农民工投诉后,会尽快审查立案并在法定时限内查处。也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五方面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华商报:2019年春节快到了,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还有哪些安排?
余洪生:一是全面开展排查。对于发现的欠薪问题和隐患,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方案,逐个销账。
二是实地暗访督查。省人社厅组成三个暗访督查工作组,分赴各市及部分县(区),不打招呼,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情况进行暗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属地政府,督促限期整改。
三是畅通投诉渠道。从2018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春节前,全省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办公,快速高效查办欠薪案件。
四是深入包抓督查。专项检查期间,省联席会议12个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包抓督查工作力度,每个月深入包抓市(区),督促指导地市深入推进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同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和困难。
五是积极履职尽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解决本行业欠薪问题;认真开展包抓督查,深入包抓市(区)督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
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华商报:据了解,省政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就设在省人社厅,您能代表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再表个态吗?
刘会民: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发现的欠薪问题和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要加快调查处理进程,责令企业限时支付到位,逾期不支付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符合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一律列入欠薪“黑名单”,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对复杂欠薪案件,政府要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或基本生活费。进一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华商报记者 肖琳 实习生 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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