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将于明年1月22日在西安召开
本报讯(记者刘雪妮)11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议案。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1月22日在西安召开。
《决定》指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22日在西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陕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陕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陕西省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陕西省2019年省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通过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机构和组成人员人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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