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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正式的过户或抵押手续 房屋所有权不会发生变化

华商报 2018-08-17 02:00 大字

工勘院赵先生咨询:甲2016年借乙现金237万元,乙一直催要,甲仅还了2万元,因无力偿还,遂将其儿子名下的一套房子按3000元/月的价格抵扣,直至还清借款为止,乙现在此房居住。甲给乙签抵扣承诺之前,还用此房向丙抵押借款约100万元,请问乙和丙对此房的权利会是什么情况?

陕西唐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姬英凡回复:对乙来说,如果这个房子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乙对这个房子即使使用居住,也没有所有权,甲欠他的仍然是欠款。而对于丙来说,如果这房子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也对这个房子没有所有权。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么乙和丙对于这套房子,都没有所有权,这套房子仍然属于甲的儿子。因为他们之间虽然有欠款,并且想以房屋来顶账,但如果手续做的不全面,乙和丙仍然对这套房子没有任何所有权主张的权利。华商报记者 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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