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有所抬头 存六大高危环节
人民网6月19日报道,应急管理部19日发出警示称,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特别是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有所抬头,需要高度警惕。
据统计,今年以来先后发生了两起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分别是造成7人死亡的陕西祥盛民爆公司“4·10”较大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和失踪的辽宁本溪龙新矿业有限公司思山岭铁矿“6·5”重大爆炸事故。
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近期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抬头趋势,对近10年来发生的14起涉及民爆物品爆炸的重特大事故进行专题分析,梳理出6大高危环节。14起涉及民爆物品爆炸的重特大事故中,有5起发生在储存环节,如井下违规存放民爆物品因通风不良、潮湿引起自燃导致爆炸,炸药未存放于专用仓库(例如,违规储存在办公楼等)。有3起发生在爆破作业环节,如爆破安全警戒距离不够、硐室加强松动爆破作业技术有缺陷等。有2起发生在车间生产环节,如违法违规改变生产工艺、增加生产品种、超员超量生产,装药设备结构设计缺陷等。有2起发生在运输环节,如雷管、导爆索等起爆器材与炸药混装,违规采用翻斗车载人并运输起爆器材和金属工具等。有1起发生在卸载环节,运输车辆违反规定将炸药与雷管等起爆器材混装,搬运中引发炸药爆炸。有1起发生在分发导爆管雷管环节,在无防爆设施的躲避硐室内分发运送途中破损的导爆管雷管遇漏电产生的电火花引发导爆管爆炸,继而引发炸药爆炸。总结近十年发生事故的情况来看,均因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作业规范造成。
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狠抓储存、运输、生产和作业环节安全工作,着重健全完善并严格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坚决遏制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要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隐患排查治理,要认真查找生产安全事故问题根源,从企业操作规程制定、执行、监督和安全教育培训等环节入手,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抓整改,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要加强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要加大典型案例宣传警示,加强科普宣传,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原题为《应急管理部警示: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有所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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