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辱骂威胁记者 免职不是结尾
■刘颂寒
陕西商洛市民政局对“民政局殡葬管理科科长辱骂记者”一事做出回应称,该局干部郝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方法不当,辱骂记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到相关新闻单位登门道歉,此外,决定免去郝某殡葬管理科科长职务。(3月29日 《新京报》)
一段“民政局殡葬管理科科长辱骂记者”的视频,在网上受到广泛的关注。其中,这名辱骂、威胁记者的科长,霸道可见一斑。虽然,被曝光不久之后,涉事科长就遭受了免职的处罚,但是,这样一起影响十分恶劣的事情,免职不应该是整件事情的结尾。
从视频中不难看出,这名涉事科长不仅态度恶劣,甚至屡屡放出狠话,威胁记者删除整段视频。对于这名科长来说,或许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恶劣态度,会让他引火烧身,最终遭受免职的处罚。但是,作为一名领导,面对记者竟然是如此态度,不知道究竟是犯了什么样的问题,才如此着急让记者删除视频。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这名科长的骄横态度,实在让人大跌眼镜。面对记者的采访,不仅没有积极配合,反而想方设法地阻碍,这是有悖于权力需要受到监督原则的。并且,扬言要记者等着,是典型的拒绝监督。对于这类情况,首先需要追查这名科长究竟为何会这样做,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不希望曝光才做出如此行为。
记者,作为监督权力的重要一环,可保护公众的利益。如果,记者的安全被随意威胁,这也就会导致公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保证记者的采访权,既是保证权力能够被有效监督,也是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所以,保证记者的监督权,不仅要依靠舆论的关注,更需要每个干部能够深刻意识到问题的迫切性。免除一个威胁记者的科长不难,难的事情是,如何保证类似的情况不再出现,如何让干部从被动接受监督转换成主动接受监督。
当然,这起事件的出现,也让人反思,屡屡出现的记者被威胁事件,需要得到重拳整治。这类事情,只有得到舆论的关注,才会得到雷厉风行的解决。但是,有必要制定更多具体的细化制度,用制度的方式来保证记者的权力和人身安全。记者监督无力,注定导致公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在这个全民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让干部能够主动接受监督,是避免权力任性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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