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陕西省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阳光讯(记者 刘珺)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队获悉,2017年,陕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践行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加快富民强省新征程,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不断提升和改善民生水平,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跨越三万元大关
2017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810元,同比增加2370元,增长8.3%,增速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从城镇居民收入构成来看,四项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其中转移净收入增长13.7%,增幅最大;工资性收入增长7.3%;财产净收入增长4.9%;经营净收入增长0.7%。
工资性收入贡献最大
2017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105元,同比增加1228元,增长7.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8%,对收入增长贡献率为51.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加4.3个百分点,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转移净收入增速最快
2017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8520元,同比增加1027元,增长13.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27.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7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3.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6个百分点,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来源。
财产净收入和经营净收入是居民收入的有力补充
2017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156元,同比增加100元,增长4.9%;人均经营净收入2029元,同比增加15元,增长0.7%。两项收入共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9%,两项共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是可支配收入的有力补充。
城镇居民收入在全国位次前移
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陕西城镇居民收入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4.7%,较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陕西在全国31个省份中排名18位,较上年前移一位。在西部12省份中排名位居第四位,仅低于内蒙古、重庆及云南。
医疗保健支出占比增加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大及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人们对自身健康越来越重视,养生、保健和防病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加舍得为健康投资。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健类支出2141元,同比增长6.1%,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5%,较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其中用于医疗器具和药品支出891元,同比增长8.9%;医疗服务支出1250元,同比增长4.3%,门诊医疗总费用同比增长9.5%。
网购支出快速增长
“互联网+”的生活方式已经渗透至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居民家庭消费方式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近几年,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连年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7年,人均支出达229元,同比增长31.1%,较2013年人均83元增长了2.8倍。特别是城镇低、中低及高收入组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分别增长55.9%、70.5%及78.2%,分别较2013年增长3.8倍、4.3倍及3.5倍,远超平均增速。
可见,“互联网+”的消费模式既为低收入居民提供了经济实惠,又满足了高收入居民快捷方便的需求,已经成为城镇居民普遍接受的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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