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方燕:建议驻外使馆设法律顾问 维护境外公民权益
近年来,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及公民面临各种法律问题,如,中国企业在境外的市场准入及营商环境问题,中国公民境外工作人身安全问题,中国公民境外旅游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国留学生境外教育权益保障等。
方燕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说,在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她将提交关于设置驻外法务参赞的建议。“通俗地说,就是在驻外机构中设置法律顾问。”
方燕说,目前中国驻外使馆中一般皆有商务、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参赞,中国企业在境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在求助使馆时,一般由商务参赞参与处理。
不过方燕指出,我国驻外商务参赞主要为商务部门派遣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通识,在协助企业应对法律问题时更多采取外交交涉的方式,专业支持能力较弱,多数情形下只是起到代为沟通的作用,未起到专业性指导作用。另外,商务参赞在收集当地法律信息上也缺乏足够的理解,一些法律信息实用性较弱。
方燕说,目前一带一路的国家发展倡议客观上对法务参赞有实际需求,且从中国经济实力、人员储备及国际影响力发展阶段来看,我国也具备派驻法务参赞的条件和必要性。
首先,中国不断扩大的对外开放已积累了一定数量熟练掌握外语及国际法律规则的人才。
其次,中国企业不断增长的境外投资导致中国企业在境外面临越来越多的各类法律问题,其中一些发达国家根据其本国法对中资企业采取的一些非公平的调查及处罚,更需要来自国家机构的外交及法律支持。
方燕还说,中国公民在境外面临的安全问题、中国公民境内犯罪外逃追责问题等特殊个人法律问题也需要驻外机构有专业人员参与处理。
据此,方燕建议,由司法部、外交部牵头,监察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门参与,参考全球实践及结合我国国情,共同制定驻外法务参赞制度。顶层制度主要考虑人员派遣部门、派驻外交机构、人员身份、法务参赞的职责、权利及义务等。
在法务参赞人选上,方燕建议,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考核及选拔,其人选需要熟练掌握法律及外语技能,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阅历。
在职责上,方燕认为,设置的法务参赞应在所任职的驻外外交机构加强同境外中资企业及公民的日常交流,定期进行会面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维护中资企业及公民的境外合法权益。
此外,她还建议,由司法部、外交部组织,开展驻外法务参赞的综合培训,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比如从事国际业务的律师、中资跨国企业涉外法务管理人员,开展各项专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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