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陕西省工商局消费维权月度监测 (2018年1月16日发布)
2017年12月份全省投诉内容构成图。
2017年12月份全省被投诉前10名商品类。
2017年12月份全省被投诉前10名服务类。
2017年12月份全省被投诉前10名企业、品牌。
2017年12月份,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2275件,业务咨询21370件,违法举报295件,共计23940件,与11月份相比上升了1.3%。已办复22648件,办复率94.6%,挽回经济损失181.95万元。
12月份,在商品类投诉中,交通工具类投诉402件,其中汽车及零部件类373件,占比92.8%。涉及销售商的主要问题:一是消费者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车辆,支付首付款后无法办理贷款,要求一次性付清尾款;二是消费者要求退还支付的“订金”,遭到拒绝;三是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汽车配件;四是收取续保押金、金融服务费;五是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汽车,不随车交付车辆合格证;六是在“三包”有效期内车辆出现性能故障,不履行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交通工具类商品时应注意:一是购车前了解销售商的经营资质和诚信度,尽量选择品牌厂家授权的正规4S店;二是购车时及时索要车辆合格证及购车发票,查看附件和随车资料是否齐全;三是认真与销售商签订书面合同,合同要明确车型、价格、购买日期、提货日期、质量责任、“三包”内容等具体条款;四是交预付款时,一定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含义不同,销售商的承诺需在书面协议中详细注明,并明确责任;五是车辆保险要在合同中明确保险公司、保险项目、保险金额、受益人等内容;六是保修期内须到正规厂家的4S店或特约服务站进行维修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详细记录。
【法律法规知识】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第三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一)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二)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三)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四)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五)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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