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 陕西配套文件即将出台 陕西省民办高教将再迎春天
2016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是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里程碑。2017年9月1日,新《民促法》正式实施,民办高教迎来一个新的里程碑。
截至2016年底,陕西省共有民办普通高等学校18所,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05231人,比2015年减少了5746人。独立学院12所,在校生78218人,比2015年减少8843人。2017年,陕西省新增一所民办高职院校——陕西三和职业学院,两所民办高职院校正在申报“升本”。
近日,华商报记者获悉,陕西省为落实新《民促法》及其配套政策精神,《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简称“1+2文件”)近期有望出台,陕西省民办高教有望再次迎来新的春天。
愿景: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
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我国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创新教育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15年,全国有民办学校16.3万所,占全国总数的31.8%;其中,高等教育的民办学校数占民办学校总数的90%。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提出新要求,明确了积极探索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新任务。该要求从法律层面破解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扶持政策、平等地位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12年,教育部启动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工作。2016年11月,历时5年的《民促法修正案》终获通过,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里程碑。
此后,许多配套政策也相继公布。围绕新修《民促法》的实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编办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这些政策的出台,是新形势下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关键,也是指导地方政策的依据。
核心:确立分类管理法律依据
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民促法》修法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就是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破解民办教育发展瓶颈,使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在法律层面得以澄清和解决。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李维民分析说,有几个核心内容值得注意。首先,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确立分类管理的法律依据,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办学机构都给予了合法地位,这是一个重大突破。进而会推动政府对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加大扶持力度,保障营利性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明确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允许举办实施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以及非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其次,对新法公布前后成立的教育机构在产权处理上区别对待,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老校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再次,重申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进一步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鼓励民办学校按照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明确民办学校学生享有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的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待遇,有利于维护民办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等等。
此外,进一步放权给省级人民政府,如制定非营利性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不得举办营利性学校作出排他性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教育的公益性基本方向;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学校的界定,都对民办教育发展找到了相应的法理依据。
西安培华学院理事长姜波认为,2017年对民办高教来说有着特殊意义,新《民促法》的实施,也必将带动陕西民办教育的不断创新和突破,为民办高校发展带来新的契机。新《民促法》实施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获得政府更多扶持,提高办学质量,培育一批高水平的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利用市场机制,创新教育产品,增加教育供给,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
落地:陕西即将出台细化
“1+2文件”助力民校发展
陕西作为中国“民办高教的硅谷”,多年来一直走在中国民办高教的前列。记者近日获悉,陕西省为落实新《民促法》及其配套政策精神,积极探索、认真调研,制定符合本省省情的配套政策,在民办高等教育领域积极回应新《民促法》,多途径深入探索,促改革发展。据业内人士透露,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简称“1+2文件”)近日有望正式出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自新《民促法》及其配套政策出台以来,陕西省围绕人们关心的民办高等教育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关中、陕南、陕北等地调研和论证,为分类管理相关政策的出台做了很多坚实基础性准备。
据悉,调研团队调研内容涉及高校党建、扶持与奖励政策、教师队伍建设、教职工社会保障、学生权益问题、税收政策、筹资体系问题以及过渡性政策的衔接问题等都做了大量工作。西安翻译学院董事长张水平说,作为民办高教领域工作者,对陕西省“1+2文件”出台深表期待。
知名民办高等教育专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李维民老师分析,从目前看,预计陕西拟出台的“1+2文件”亮点多多。例如在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终止时,对举办者如何进行补偿或者奖励,“1+2文件”中应该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结论,为一些学校办学终止时提供依据;此外,对非盈利性学校的收费限制、办学免税、结余归“公”和营利性学校的收费放开、办学纳税、结余归己原则也极有可能明确。
不出所料,“1+2文件”在师生合法权益方面鼓励民办高校为教师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非营利性学校与公办高校在土地等方面享同等待遇和政策,还有对非盈利性高校办学过程给予扶植等方面,都会有新的建设性意见出台。华商报记者 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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