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为先”才能公正“评才”
□张驰
日前,陕西省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2月6日,陕西省人社厅副厅长刘会民在解读该意见时表示,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12月10日新华社)
近些年,职称评审过程中“失德”现象屡见不鲜。有些人论文论著抄袭、剽窃,有些人获奖和成果证明材料注水造假,有些人甚至学历学位造假,有些人还在评审过程中找关系拉票。这些行为干扰了职称的正常评审秩序,妨碍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胜出,让职称评审少了公平公正。
一般情况下,职称评审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才业绩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给予专业技术人才相应职级和待遇。由此来看,职称评审主要是“评才”,技术人才的业绩情况,包括获奖情况、论文论著等等,这些都是“才”的体现。但职称评审过程中“失德”现象表明,有些人“才”不够,却可以通过业绩作假来凑数,让自己显得很有“才”,而如果职称评审中把关不严,这些业绩造假者就有可能通过正常的职称评审,挤占那些诚实者的名额。显然,这对于那些诚诚恳恳踏实工作的职工,是非常不公平的。
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失德”现象,但目前对造假者的处罚一直不够严厉。申报人有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伪造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历)和业绩材料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及违纪行为的,一般是取消其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和评审结果(任职资格),3年到5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极其罕见,这也成为一些造假者缺少忌惮的重要原因,导致造假现象很难根除。
实践证明,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只有坚持以德为先,才能根本保障对“才”的公正公平评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永远是考察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为此,职称评审必须严肃纪律规范,对评审过程中存在的“失德”造假现象,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应成为职称评审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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