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外语和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本报讯(记者顾荣)记者昨日从省委外宣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陕西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由十三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措施将惠及陕西省173万专业技术人才。
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在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实施意见》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环节,提出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改革措施:在品德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在能力方面,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教案、病例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的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改变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不搞“一刀切”。
在业绩方面,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凭实绩论英雄,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和厂房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在火热的基层一线建功立业,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有获得感。
畅通职称评审渠道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
评价机制改革重点解决评价方式单一、评价范围覆盖不全面、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评审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丰富职称评价方式,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采取成果展示、面试答辩、说课讲课、考核认定等多种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畅通渠道、创造便利条件,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同时,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建立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
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实行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建立全省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信息库,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肃评审纪律,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健全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陕西省已将高等院校教师的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高校实行自主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下一步要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推动具备条件的大型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改革管理服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审批事项,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明确职称评审责任,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建立职称评审考试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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