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学生复学被拒”应有破解办法
新锐观察
□湖北张贵峰
15岁的小轩两年多前患白血病被迫休学,当时他受到学校的爱心救助。现在他病愈想复学却被学校拒绝。陕西铜川新区阳光中学表示:“以小轩现在的健康状况,学校担不起这个责任。建议家长为孩子另找公办学校。”(据《华商报》9月2日报道)
学生因病休学,康复后请求复学竟被拒绝,陕西铜川新区阳光中学的做法令人难以接受。这不仅明显违反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事实上也侵犯了相关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涉嫌构成一种教育歧视。而在此前小轩患病期间曾“受到学校爱心救助”的背景下,当事学校这种“前恭后倨”、不能善始善终对待患病学生的做法,不仅会令此前学校“爱心救助”的真诚性大打折扣,甚至显得有些虚伪,而且无形中也会对原本不幸患病学生的心理情感造成一种“二次伤害”。
但在强调学校做法错误性的同时,回到社会现实,恐怕也要承认,相关学校之所以会“拒绝患白血病学生复学”及其背后的种种担心,实际上又并不是完全不可理解、体谅的。毕竟,像白血病这样的重大疾病,一旦复发,在学校期间发生意外,学校确实可能“担不起责任”,而以目前一般学校尤其是私立学校的条件,也确实可能没有能力为像身患白血病这样的重病学生提供可靠的医疗保障和服务。事实上,类似这种“拒绝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入学”现象,早已并不罕见,不仅是白血病,还包括其他许多重大疾病,如血友病、艾滋病;也不局限于中小学,同样也出现在不少大学,如此前曾广受舆论关注的“罕见病教育歧视第一案”,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
一面是患病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一面又是时常发生的“疾病歧视”,以及相关学校“担不起责任”的担心,如何才能有效化解这种矛盾和困境?显然,简单地强令学校接受患病学生并不可行,而根本办法只能是:由国家、政府这个“儿童的最大监护人”出面,帮助学生家长和学校来分担这种因疾病而带来的种种特殊教育成本和责任。比如,对于那些愿意招收接纳身患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学生的学校,政府应考虑提供适当的补贴、资助,或者为这些不幸患病学生提供专门的特殊教育机构,配备专门的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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