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市级单位考核办法印发陕西大力治理扬尘污染加快改善环境空气治理
本报讯(马璇记者李勇军)为有效治理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省委省政府治霾工作批示精神,以及《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并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办法》指出,考核将采取季通报、半年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半年和年终考核,省住建厅将组成考核组逐地进行评比打分,排出名次,选择排名前3位的地市(县、区)形成经验材料,排名后3位的地市(县、区)形成整改材料,一并在陕西建设网予以公开。
同时,省住建厅还将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即通过听取当地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有关工作部署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文件资料、走访调查基层单位及企业有关人员、实地检查施工现场扬尘整治等方式,根据各地工作情况,按照《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考核表》划定的分值,实行百分制标准计分的检查办法,排定检查名次。
《办法》明确,考核优秀的单位,将由省住建厅给予通报表彰;半年考核排名后三位的,省住建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主管局长,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半年和年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省住建厅将上报省委省政府。
据悉,省住建厅将把年终考核结果与各地年终相关考核评比挂钩,并呈报各地市委、市政府。其中,将对重大扬尘污染、被住建部通报批评、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地市(县、区)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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