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陕西抽检食品11批次不合格 饮用水问题多
2017年4月,陕西省共抽检各类食品样品1217批次,其中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1206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10%。
在各类食品样品中:粮食加工品抽检2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13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抽检103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03%;乳制品抽检83批次,全部合格;饮料抽检40批次,不合格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85.00%;酒类抽检1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2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2批次,全部合格;糕点抽检177批次,全部合格;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33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抽检670批次,不合格3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55%;食用农产品抽检74批次,全部合格。
抽检发现,11个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检出致病性微生物6批次,其他微生物3批次,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2批次,其他污染物2批次,重金属污染1批次,品质不达标1批次。
11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检出致病性微生物样品6批次,均为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为条件致病菌,可能是由于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卫生、设备设施污染、包装材料污染或包装不严密等原因,也可能是水体污染所致。
检出其他微生物超标样品3批次,为饮用水中大肠菌群超标。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标之一,检出超标可能由于生产加工过程质控不达标造成污染,或者储存运输过程中二次污染所致。
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样品2批次,为发酵面制品和油条中检出铝残留量超标。系生产者违规或者过量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等)所致,明矾可用于部分食品作为膨化剂,国家对其有严格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限制。
检出其他污染样品2批次。包括饮用水中亚硝酸盐超标、食用油中苯并[ɑ]芘超标。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环境之中,人体长期过量摄入存在致癌风险。苯并芘是一种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具有致癌致畸风险。原料晾晒、烘干、炒籽时温度过高、接触污染物等原因都有可能产生苯并芘。
检出重金属污染样品1批次,为酱牛肉中镉超标。镉为环境污染物,容易通过食物链在机体内蓄积,长期过量摄入会对人体产生一定肝肾毒性。
检出品质不达标样品1批次。为菜籽油中过氧化值超标,过氧化值反映食品中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食药监部门已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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