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应向贫困县孩子倾斜
随着残疾发生的概率增高,其服务与管理也作为社会问题进入公共管理体系。
“因残致贫,因残返贫”,这样的例子在陕西省并不少见,贫困地区在经济、医疗、教育、人口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花大力气解决好这些地方残疾孩子的问题,能从根上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幸福感,也有助于地区脱贫发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把残疾人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体倾斜,才能为健康中国保驾护航。
《陕西省0岁-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早已出台,救助对象主要是符合条件的0岁-6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肢残儿童、视力残疾儿童等,其中有条件的市县可扩大到9岁。《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也在实施,其中对0岁至6岁的儿童做出详细的康复服务目录,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及时得到康复救助。“在救助下,很多贫困地区的孩子走进了医院,终于可以得到正规的治疗。”陕西省康复医院儿童医学康复中心主任李红霞说。
除了康复治疗和训练,贫困地区残疾孩子进行的特殊教育更需要关注。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杨红娟在基层调研时了解到,达到建设特殊学校要求的县区并没有配备特殊教育学校,即使配备了这样的学校,也没有专业的特殊教育教师,教师大都是小学教师经过简短的培训转过来的。原本这个需要专业照顾的群体,却恰恰缺少专业人员,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软件配套严重滞后,需要我们关注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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