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3·15”专题网络宣传活动举行 陕西省发布十大消费警示
本报讯 (记者宋洁 见习记者康乔娜) 3月13日,陕西省工商局、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举办纪念“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网络宣传活动,现场发布陕西省十大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向霸王条款说“不”。
此次活动以“放心消费 社会共建”为主题,依托“互联网+”平台,大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提升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正式拉开陕西省纪念“3·15”活动序幕。现场采取动漫、舞蹈、小品、说唱、访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陕西省十大消费警示。
据悉,今年十大消费警示为:购买农机要谨慎,结合地况来选配;健康讲座需小心,忽悠老人养老金;网上理财应理性,高额回报不可信;家电售后有李鬼,虚假电话辨真伪;预付消费风险高,小心钱款打水漂;美容整形要慎重,手术成败高风险;装修合同冷静签,莫因优惠遭欺骗;买车必备合格证,无证提车有陷阱;出境购物莫冲动,跨境维权成本高;儿童座椅保安全,侥幸心理埋隐患。
活动中,工商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手册,并为消费者普及微信在线投诉举报系统。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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