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三小”综合整治成绩显著
西安市碑林区积极贯彻《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的监督管理办法,有效提升辖区“三小”生产经营环境。截至目前,碑林区已完成小餐饮经营环境改造提升834户,比全年计划任务量多出484户,超额238%完成任务;小作坊经营环境改造提升37户,比全年计划任务量多出25户,超额308%完成任务;已建立东关正街鸡市拐、建设路新旅城和沙坡路3处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试点;创建示范“三小”经营户62家。
碑林区为切实做好食品摊贩监管工作,对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推行统一公示信息、统一工作衣帽、统一洁净餐具、统一查验记录、统一垃圾容器、统一建立档案“六统一”管理模式,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监管,开展了打击冷冻肉及非法添加罂粟壳等一系列整治活动共20余项,检查食品经营户2125户次,责令整改小餐饮153户,小作坊12户,食品摊贩2户,行政处罚小餐饮1户,取缔小餐饮1户,小作坊1户,食品摊贩3户,有力地打击了“三小”经营户的违法行为。
此外,重点对“三小”经营户自制的豆芽、饺子馅、鲜面条、毛豆等50余个小类,168种产品实施抽检1362批次,合格率为98%,快速检测1960批次,合格率达99%,对1家抽检不合格的小餐饮店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2起,实现了小餐饮小作坊监督抽检全覆盖。同时在建国门等综合市场建立了食品快速检测室,技术支撑能力得到增强。
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以及“五毛”食品开展多次专项整治活动,共责令整改52户,警告4户,没收“五毛”食品约462袋,取缔3户食品摊贩,肃清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张亮通讯员高翔邓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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