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醉”驾车来日照样被查
本报讯(通讯员 石磊 孟香岑)提到酒后驾驶的危害,不论是驾驶人还是普通市民都能说出个一二。虽然多数驾驶人严于律己,做到了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良好习惯,但也有少数驾驶人仍迷恋杯中之物,觉得即使喝多了,睡一觉肯定就没事儿了。然而,“隔夜醉”驾车同属酒驾,仍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期,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就在执勤中查获了这样一起涉嫌酒后驾车的案件。
近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王益区川口转盘东口疏导指挥交通,发现一名驾驶陕A牌照黄色轿车的驾驶员酒气熏天,遂立即让其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该驾驶员张某酒精含量为68毫克/1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张某表示“这酒是昨天晚上喝的,没想到今天驾车也算酒驾”。后经调查,张某确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交警部门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张某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扣12分的处罚。在此,交警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目前交管部门查处酒驾已经达到了全天候、无死角、常态化高压严管态势,为了自己和别人的人身安全,希望驾驶人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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