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调委会带案下调化解多年林权纠纷

商洛日报 2020-05-27 06:01 大字

本报讯(徐怀玉)5月8日,柞水县瓦房口镇磨沟村夏某等13户村民终于拿到了被冒领多年的生态林补偿款。这是柞水县调委会带案下调的一个成功案例。

今年4月以来,柞水县司法局在全县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梳理全县重点矛盾纠纷,根据排查出的纠纷特点和难易程度,逐一落实调处责任,将10件涉及人数多、调处难度较大的多年积案落实给调委会,要求调委会积极行动、带案下调。磨沟村王某与夏某等14户公益林资金分配的矛盾纠纷就是其中之一。

调委会在接到带案下调的工作任务后,首先从磨沟村这起纠纷入手,立即组织调委会成员到磨沟村走访了解纠纷情况,认真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调查走访和有力的证据证实,这103亩林山中,包括王某、夏某等14户的林山,因为2009年林权登记时工作人员失误,将其登记在王某一户名下。随后,相关部门又根据林权证,相继将2012年至2019年的生态林补偿款3000多元全部打到王某账户。

在了解了案件经过和相关证据之后,操和德多次上门耐心做王某工作。王某开始也以林权证登记在其名下,林山就属于自己所有,补偿款理所当然应该发放给他为由不接受调解。随后,操和德拿出调查证据,并从法律角度为王某讲清侵占公私财物、拒绝归还非法所得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在确凿证据和法律威慑之下,王某最终承认该片林山不属自己一家所有,并同意归还其他13户群众2012至2019年的生态补偿款。最后在调委会的主持下,王某与夏某等13户群众签订了调解协议,将林山所有权和今后的生态林补偿发放事项进行了明确。同时,王某将不属于自己的3419元生态林补偿款当场分别退还给夏某等13户群众。

为了杜绝后患,柞水县调解委员会积极与林业部门协调,对王某、夏某等14户共有的103亩林山所有权进行变更登记,圆满解决了这起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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