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察温情暖人心

西部法制报 2019-08-08 00:37 大字

本报讯(周菁记者李煜)“感谢检察官帮我的3个孙子解决了生活困难。”近日,阮某手里拿着商洛市柞水县检察院送来的4.5万元救助金,连声道谢。

阮某是梅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小红(化名)的父亲,小红被害后,留下3个未成年的子女等待阮某抚养。而阮某夫妇年事已高,无力承担孩子们的生活和学习费用,家庭状况不容乐观。柞水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一情况,积极申请司法救助,解了3个孩子的燃眉之急。

近年来,商洛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秉承“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研究制订了《商洛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实施办法》,从司法救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办理、资金审批、发放等环节,全面规范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案件资金的依法使用;积极完善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前移救助工作关口。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案件时,向符合司法救助的特困刑事被害人告知享有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将相关案件信息通知控申部门,确保进入检察环节确需救助的刑事被害人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截至目前,商洛市检察机关共救助刑事被害人52人,发放救助资金37.25万元;救助贫困户12人18万元,救助未成年人16人15万元,让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司法温度,进一步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既促进了案件依法及时了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充分体现了法治文明和司法和谐。

商洛市检察机关开展资金救助的同时,注重加强受害人精神抚慰,对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采取上门探望慰问、交换意见想法等措施,让群众深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巩固救助效果;积极疏导受害人心理,防范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过激行为;探索建立全方位、立体式救助工作格局,与社会保险、民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法律援助等部门建立衔接机制,保证刑事被害人实现脱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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