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无牌货车致一死八伤获刑
本报商洛讯(张萍记者闫鹏飞)驾驶无牌重型货车,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车辆打滑失控致昌河车侧翻,造成1死8伤两车受损的重大事故。近日,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2016年5月7日17时40分许,被告人陈某驾驶无牌证重型自卸货车,由柞水县城驶往柞水县营盘镇方向,行至102省道56KM+700M处事故点时,因采取措施不当致车辆打滑失控,与相对方向驶来的杨某驾驶的陕ARD298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该小型客车侧翻,造成小型客车乘车人何某当场死亡,杨某及其他7名乘车人受伤,两辆车辆受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积极抢救伤者,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认定,被告人陈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负次要责任,车内乘车人员均无责任。事故处理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杨某及车辆所有人与死者家属、伤者分别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人陈某赔偿了死者家属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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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柞水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