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任的“和事佬” 王宏伟 任晓英

商洛日报 2019-05-17 08:48 大字

有2000多村民的商州区大赵峪街道办事处冀村,提起冀建康无人不知。1955年出生的冀建康,已年过六旬,他担任商州区大赵峪办事处第一联合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一干就是16年。近日,他所在的村委会和本人分别被司法部表彰为2018年度“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调解员的工作实践性很强,每次调解结束后,冀建康都认真做好记录,定期研究、剖析、总结,通过多年实践,他总结出了做好民事调解工作的“三要素”,即快、清、稳。快就是对邻居纠纷、打架斗殴、家庭暴力等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及时调解处理;清就是对发生的纠纷必须摸清情况找准对策,寻求解决途径,做到心中有数;稳就是对此矛盾要做到当事人双方不伤和气,平稳解决,不埋下积怨。

他深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重要性,先后认真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合同法》《婚姻法》等与人民调节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遇到的棘手难办的纠纷积极向法院的同志请教。为做好农村群众的纠纷调解工作,他和同事们经常先做好矛盾纠纷的预判,对建房、修路、分户等可能造成纠纷的事件提前介入,避免纠纷矛盾扩大和激化。多年来,在他的努力下,40多个家庭破镜重圆,180多户邻里和睦相处,他自己也被同志们称为冀村综治调解工作的“有心人”。

冀建康在工作中总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及党的政策解决问题,特别是在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纠纷赔偿、工伤事故赔偿等领域有自己独到的方法。2011年国庆节期间,梁铺村村民梁某,在务工途中骑摩托车与一辆河南南阳牌照的大货车相撞,致梁某死亡。冀建康接到村干部电话后,立即从镇安县赶回,先对梁某的家属好言抚慰,详细了解事情原委,依法耐心解说,又赴河南南阳市方城县进行沟通调解,最终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使双方达成了协议。对方赔偿梁某死亡补偿金40万元,这起矛盾纠纷的化解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冀建康凭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一种勇于奉献的精神,满腔热情地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从事联合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工作以来,不厌其烦地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16年来,参与调节的家庭、邻里等各类民事和预防矛盾激化及民转刑案件纠纷达130多起,其中交通事故纠纷20件,工伤事故赔偿纠纷14件,医患纠纷6件,防止纠纷激化9件。同时他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不计其数,调解成功率达98%,协调履行率达到100%,多次受到省、市、区及司法行政综合治理部门的表彰。

有人戏称调解工作是“没钱没权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冀建康却认为“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把和谐送给别人,把幸福送给别人,这是冀建康追求的目标。这位多年如一日地在基层调解战线上默默耕耘的“老黄牛”,以自己的诚心赢得了群众的信任,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和事佬”。他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事业来干,在平凡的工作中为一方团结稳定与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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