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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建立“河长制”强化河务管理

陕西日报 2015-04-13 22:56 大字

本报讯 (孙涵 陈风军 谭显根)镇安县在河道管理中探索推行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社会共管、三级联动的“河长制”,有效净化了流域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

镇安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境内有大小河流1300多条,流域面积大、干线长,水资源管理难度大。去年以来,该县落实县、镇、村三级河长责任,将河道管护纳入县、镇、村三级行政一把手工程,由县级四套班子的联系分管领导分别担任乾佑河、旬河、滑水河、达仁河四条流域的县级河长,由流域辖区镇长和村长担任镇级和村级河长,共落实县级河长4人、镇级河长19人、村级河长154人。县上建立责任机制、联动机制、整治机制和长效机制,成立了河长制县级指挥中心,19个镇设立镇级河长指挥所,154个村(社区)设立村级河长监督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河道生态安全、水质安全、供水安全和度汛安全责任,实现全县所有河道及支流监管全覆盖。

在推进过程中,全县19个镇落实配备专兼职执法员、河道监管员及农村环卫人员386人,坚持“动定结合、专兼结合、干群结合”,对全县河道实行三级动态监测、全程监管。对涉河事件县、镇、村河长实行分级负责快速处置。落实河长制各成员单位责任,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旬河、达仁河和滑水河流域。一年来累计建设集镇垃圾填埋场18处,新修堤防180公里、河道翻板匣5处、拦沙坝7处。

同时,县上完善督查、约谈、考评机制,成立由县长任总督查长和常务县长、分管县长为副督查长的“河长制”督查机构,督促全县“河长制”的推进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河长分层次进行约谈,层层对落实不力的各级河长进行问责。将河长制责任落实、河道管理、环境整治纳入机关问政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努力形成部门各尽其责、镇村各施其能、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社会共管的“河长制”工作格局。一年来,全县累计清运渣土40余万方,平治河道18公里,制止非法乱采30余起,印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0余份。让每一滴水绿色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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