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18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事例
昨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事例,涉及购房、汽车、农资等多个领域。通过这批典型事例,帮助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认清消费陷阱。同时,省消协也发布了2019年十大消费提示。
新买农具出故障
经销商同意更换
事例:孙某在某农机公司花费3700元购买的一台施肥机出现了故障,要求更换需再支付1599元。
结果: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秦汉新城分局接到投诉后,赶到现场开展调查。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经销商为孙某更换施肥机,并承担运输费用200元。
开发商承诺生变
消费者依法维权
事例:山阳县消费者袁某在该县选购某楼盘商品房时,开发商承诺赠送露天阳台,袁某签订了购买151.93平方米商品房的《认购协议》,并付清了购房款。2018年3月,开发商以赠送的14平方米阳台因消防需要封闭为由,要求其补交房款3.08万元。
结果:经过山阳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协联合调查,此楼盘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发布广告,拒不兑现赠送面积的承诺,其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最终,开发商接受调解,履行了赠送面积的承诺。
不退卡里余额
成功调解退费
事例:强某等18名老年消费者,每人花费1200元在西咸新区建章路某俱乐部办理了健身会员卡。当年10月,该俱乐部停止营业无法继续健身,且不退还卡里的余额。
结果:接到投诉,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沣东分局立即前往当事俱乐部进行调查,得知是因政府规划致使辖区列入拆迁项目,俱乐部停业等待拆迁。经调解,该俱乐部退还强某等18名老年消费者共计1.5万元会员卡费用。
修车换件生分歧
求助调解解决
事例:石泉县消费者刘某在张某的修理厂更换汽车发动机和离合器配件,双方约定费用为1万元。提车时张某却要收取维修费1.8万元,原因是发现其他部件损坏一并进行了更换。刘某认为没有事先告知,双方产生分歧。
结果: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经过多次调解,由刘某支付维修费用1.22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伪造报告触底线
“利剑”重罚保安全
事例:某消费者向原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投诉某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西安某分店,销售未经检验的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结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消费者投诉属实,且该分店还提交2份虚假的检验报告,遂依法对该分店作出没收、罚款共45041.26元的行政处罚。
格式条款属侵权
退换责任须承担
事例:消费者牛某在镇安县A公司购买了部分桶装水票,剩余100多张(价值700多元)不能使用。送水员称,公司已在县电视台发布了更换水票公告,原水票已作废。
结果:镇安县消协调查发现,A公司已被B公司兼并,其债权债务理应由B公司承担,B公司在县电视台发布公告“要求持有原A公司水票的用户必须在指定日期前到B公司更换,逾期作废”系侵权。经消协调解,B公司无条件更换水票。
购车付款遇变故
调解得帮助
事例:李某在西安市三桥西部车城某4S店,以分期付款形式购买了一辆家用型轿车,缴纳车辆首付款2.1万元后将车开走。随后签订车辆分期贷款合同时,发现多出将近2万元的其他费用。
结果:经市场监管人员调查,该4S店及车辆分期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均未向李某提前说明需缴纳除购车款以外的其他费用,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经调解,该4S店及车辆分期贷款公司同意李某补交剩余车款,全款购车。
预付订金不退
消协出面解决
事例:曾某在柞水县石镇街道某汽贸公司销售点交纳订金5000元预订某品牌汽车,后因不想购买要求退还订金,但商家只同意退还2000元,曾某不同意,便投诉至柞水县消协。
结果:经查,2018年5月,曾某与店家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交纳“订金”预订了某品牌汽车,其出具的收款收据显示所交款项为汽车预购“订金”。经过县消协调解,该汽贸公司现场退还曾先生5000元订金。
违反约定未告知
退款依照《条例》
事例:李某在铜川市王益区某俱乐部办理了健身年卡,并购买了2000元的私教课程。2018年3月,李某发现其原来的私人教练已经离职,因对新来教练不满意,要求退还2000元私教课程费用时遭拒。
结果:王益区消费者协会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该俱乐部依照陕西省消保条例退还了李某私教课程费用。
戒指脱落退货难
依法调解得更换
事例:宁强县的王女士在某珠宝店花9436元买了某品牌戒指,戴了一段时间后该戒指发生脱落,要求退货退款,被拒绝。
结果:宁强县市场监管局与当事人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由珠宝店免费为王女士更换一枚价值9959元的戒指。
本报记者赵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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