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制度强管理精准救助促和谐 ——山阳县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综述
????年度贫困大学生资助金发放仪式现场
????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
山阳县辖16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198个村、41个社区、46万人,2016年上半年,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418户27697人发放资金3050.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3189户5964人发放资金1272.6万元,农村五保对象3991人发放资金1148.4万元(其中保障集中对象2035人),医疗救助7663人次发放资金1241.2万元(其中资助参合3618人47万元),临时救助1576户发放资金274.3万元。
近年来,山阳县民政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工作职责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新时期民政工作宗旨,狠抓工作落实,把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镇村创建作为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手段,以保障民生为主线,以规范管理为重点,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创新、先行试点”的思路,对照《山阳县社会救助规范化创建示范村(社区)评估标准》及《山阳县社会救助规范化创建示范镇(办)评估标准》标准,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开展了社会救助规范化创建工作。目前,该县已有2个镇(办)6个村(社区)被市民政局命名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镇(村)”,其它16个镇(办)233个村(社区)已达到了县级规范化标准。在示范村创建的同时,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相关社会救助政策,让社会救助政策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严格规范制度 确保精准救助
按照社会救助按规办事、按程序实施、按流程操作,在不减少工作环节,不简化工作程序的情况下,把好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做到救助及时、程序合法。并严格按照“四严禁四不批”(即;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影响稳定,不符合程序的不批、公示不到位的不批、不符合条件的不批、群众反映不实的不批)的工作要求,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镇办对申请救助家庭100%入户调查,民政局对救助对象不低于30%的抽查,确保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另外,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保障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2016年上半年,在新增保障对象1501人情况下,又因经济收入增加等正常原因退出3030人。
同时,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和社会化发放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公开发放,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城市低保季审月发,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月审月发,五保供养资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确保救助资金“及时、高效、安全”。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6987.3万元。
创新管理平台 确保阳光救助
在规范管理上,将每个村(社区)社会救助办公室内设置统一制作的社会救助公示牌,将农村低保、五保等救助对象住房情况、家庭信息、救助情况进行集中公示,让救助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低保户,全部实施分类挂牌,注明保障类别和举报电话,在低保户大门口悬挂,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结合镇办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社区)365群众工作室建设,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牌和电子屏幕等形式,将救助政策、救助信息、办事流程等予以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加大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全县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明显提高。
在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工作中,一方面将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二本以上大学在校生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累计救助2531名;另一方面,每年对考上大学的应届新生开展一次性救助工作,2016年度共为153名城乡困难家庭贫困大学生发放救助金51.1万元。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子女的“入学难”问题。
在执行医疗救助政策中,针对残疾人行动不便、申请资料多、涉及部门多的实际困难,该县在认真调研基础上,探索开展了“一站式”救助工作新体系,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家庭的残疾对象,在全县21家公立医院和4家私立医疗机构就医后,除新农合或医保报销外,对城乡低保对象可以享受自付费用70%的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对象自付部门全部给予救助。在手续办理中,对在镇村落实看护责任后,可凭低保证、五保证及身份证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极大方便了困难对象。
健全组织领导 确保和谐救助
为将此项工作落实好,全县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由政府引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民政局还专门设立了社会救助工作服务大厅,对救助政策进行宣传,极大方便前来咨询和办理业务的困难群众。
按照“行业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落实镇办社会救助工作主体责任,发挥县民政局的统筹协调作用,县财政、人社、教育、卫生、住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加大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事前、事中监督,推进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常态化。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坚持把社会救助规范化镇村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评优树模等工作挂钩,真督实查、跟踪问效、从严考核。
在今后的工作中,山阳民政人将不忘初心、不辱使命,汲取好经验、好做法,以更大的干劲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使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得到不断提升,为幸福和谐商洛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韩书锋 韩建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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