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不忘收钱的陕西商南原县委书记涉受贿受审 当庭认罪
刘春茂
住院期间也不忘收钱的商南县委原书记刘春茂受审。
商洛广播电视台旗下微信公众号“商洛新闻”7月25日消息:近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商南县原县长、县委书记刘春茂涉嫌受贿罪一案。
上述官方消息介绍,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春茂在担任商南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0万元、美元20万元(美元折合人民币1314280元),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春茂对检察机关指控事实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今年3月28日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商洛市委批准,商洛市纪委市监委对商南县委原书记刘春茂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春茂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担任商南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晋升及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安排商南县扶贫局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拨付给乡镇用于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建设,挤占挪用国家专项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纪检部门点评:刘春茂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目无党纪国法,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商洛市委报省纪委、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春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中共商洛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职务;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其以涉嫌受贿罪移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公开简历显示,刘春茂出生于1963年,陕西蓝田人,早年长期在商洛市工作,曾任商洛市政府副秘书长,后调任柞水县委副书记,2013年出任商南县委副书记、县长,2015年4月出任商南县委书记。
值得一提的事,刘春茂在2017年卸任商南县委书记,当年7月被商洛市政府任命为商洛市林业局调研员。2018年8月,商洛市政府免去了刘春茂商洛市林业局调研员职务。此后,关于刘春茂的消息便消失在官方文件中。
直到今年1月15日,商洛市纪检监察网公布了4起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典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商南县原县委书记刘春茂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商洛市纪委方面披露:2014年中秋节期间,刘春茂收受该县某局局长礼金10000元。2016年12月,刘春茂在西安住院期间,收受该县某局局长5000元、某镇镇长10000元礼金。刘春茂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所涉及违规送礼的2名干部已因其他违纪问题一并受到党纪政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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