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电猫”非法狩猎 商南一村民获刑7个月
华商报讯(记者 陈永辉 通讯员 罗俊)近日,商南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依法判处被告邱某有期徒刑7个月。
2013年10月,商南农民邱某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柯某(另案处理)在柯的自留山上用铁丝架设电网,用电猫进行捕猎。2014年9月至12月,邱某采取上述工具、方法在村民胡某家房后进行捕猎。今年2月1日至4日,邱某和柯某又以同样方式、方法在村民明某家北坡进行捕猎活动。
今年6月29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邱某提起公诉。近日,商南县法院依法使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判处邱某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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