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给予100万元安家补助、100万元科研经费、100平方米住房保障 出台15个工作实施细则 商洛吸引激励各类人才
华商报讯(记者 陈永辉 通讯员 张斌 张辉)近日,商洛市集中出台了15个人才发展配套文件,以破除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16年,商洛市委市政府首先出台了《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引进人才,激发人才活力,商洛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期又集中出台了《商洛市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商洛市“人才服务团”建设管理细则》等15个工作实施细则,涉及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涵盖人才落户、住房、奖补资金、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平台建设等服务保障措施,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这些细则有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敞开大门引才。面向国内外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引进人才的层次类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助费、10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人才津贴。其他人才也有相应的津贴、安家费或补贴。其中,企事业单位面试引进硕士研究生,理工类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工作补助2万元安家费。柔性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以上人才,每年2-5万元人才津贴。
二是立足本土育才。实施“六个一”人才发展工程,大力推进院士、博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和重点领域领军人才团队建设,采取进修深造、跟班学习、带徒传艺、以赛代训等方式分类培育人才,力争到“十三五”末,培养1万名高技能人才、10万名农村实用人才,人才总量达到26.7万人。对入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等均有相应奖励。定期开展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农村实用人才等10类评选表彰。
三是支持基层用才。畅通人才流动渠道,鼓励人才在基层一线干事创业,除了保留原有待遇外,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包括机关专业技术人才到市内规模以上或重点科技企业工作,5年内保留身份、职级等。
四是创优环境聚才。设立1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和人才资源开发。建设专家苑、公寓楼和人才小区,对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才提供100-120平方米住房,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提供50平方米住房。同时,将设立高层次人才及家属落户专用地址,子女入学就近择校、随到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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