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推进低速高排放车辆治理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上铁腕治霾会议精神和相关方案要求,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并出台了2017铁腕治霾“1+7”方案。各相关牵头部门按照“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重点工作总体部署,有序推进。针对公安机关承担的职责任务,市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在城市建成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禁限行的通告》《关于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为开展对低速柴油车禁限行、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推动车辆更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公安机关正在有力、有序扎实落实。
全面实施禁限行管控。市公安交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在全市城市建成区域路上完善禁限行标牌、宣传提示牌、电子监控卡口等交通设施。同时,采取设立执勤执法管控点值守,加大路面警力投放,强化城市道路巡逻频次,开展夜查集中行动等执法方式进行全面查禁管控。对闯禁行的柴油大货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高噪音大排量的摩托车,以及环保不达标的冒黑烟车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格处罚和查扣。以钢的意志、铁的手腕、严的执法、狠的处罚严厉打击高排放车辆进入市区,为减少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保卫蓝天做出贡献。
铁腕淘汰高排放车辆。按照省、市政府安排,商洛市已在全省首家完成了黄标车的淘汰治理任务,受到省、市政府表扬。目前,按照省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专项治理办公室的部署,又制定出台了《低速高排放车辆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在关中六市二区有序淘汰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将联合环保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严格检测,从严查处。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机动车,按照防治法六十条:“在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等规定对无牌证的、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修理后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低速汽车、三轮汽车督促强制报废,减少不合格车辆的污染源。同时,还要督促从事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泔水收集等高排放车辆的行业单位带头更新为轻型汽油货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最大限度地对高排放污染车辆强制报废。
强化政策宣传教育。商洛市两类车辆的基数相对较大,使用者大多为弱势群体和为城市服务的行业。为此,要联合环保、工商、工信、商务、财政等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面深入摸排的基础上,逐一上门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通告》,教育告知这些车辆驾驶人不闯禁行区域。同时,应当报废的要尽快主动报废,提前报废的要积极争取财政适应补偿。社会各界、媒体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铁腕治霾政策,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普及环保知识,对于闯禁行、冒黑烟、环保不达标仍然不听劝阻、不遵守法规、恣意行驶的车辆,应当报废而不报废的要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共治、联治、共教育的氛围,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推动低速高排放车辆治理做出贡献。
(作者 刘铁仓 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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