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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商洛日报 2017-06-01 07: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贺琳)近年来,商洛市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保持了连续19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平稳态势。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市政府与各区县、各行业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了年度考核。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网络,市、区县两级均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依法审批消防安全事项,坚决预防“先天性”火灾隐患。

强化消防安全管控。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去年检查单位8427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5319处,整改15106处,责令“三停”单位252家,临时查封529家,罚款189.1万元,拘留32人。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52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建设标准,264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了微型消防站。深化农村、社区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73个社区、543个行政村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构。

加大消防投入力度。落实消防预算经费1882万元,专项经费1470万元,人均经费达到100%的保障。购置了特种消防车辆和各类消防器材680件(套),车辆、器材、装备全部达标。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市政消火栓建成率达到100%,完好率均达到了97%。印台消防队新建工程主体已经封顶,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已开工建设,王益消防队站营房改造和车库新建工程已竣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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