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开展专项督查
本报讯(通讯员 张浩楠)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房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铜川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保障房管理相关要求,近日,市保障房管理中心针对商洛市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房提供经纪服务进行专项检查,并现场向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下发了《关于严禁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房提供经纪服务有关事项的函》。
在此次检查行动中,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然在其办公场所张贴保障房出售、出租等中介信息,为不符合条件的保障房提供经济服务。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取证,要求其立即停止此类违规经纪服务行为,并要求在整改督办通知下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销其在58同城等网络发布的保障房经纪服务信息。
保障房作为民生工程,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其共有四类: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保障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目前,国家、省、市对保障房的处置有一系列严格的政策规定,对保障房经纪服务也有明确要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房提供经纪服务,如违规则取消房产网上签约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商洛市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公然违规为保障房提供经纪服务,严重扰乱商洛市保障房管理秩序。对此,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将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督,跟踪督促其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以严肃保障房资产管理各项规定,确保商洛市保障房管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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