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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率先在全省完成非紧急求助报警分流机制改革

商洛日报 2016-09-01 00:0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吴鹏)8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的通知》,就非紧急求助报警分流工作,细化分流项目,砸实分流责任,明确分流措施,建立工作问责等机制;并在各大新闻媒体公开发布,落实执行,标志着商洛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并实施非紧急求助报警分流机制改革。

针对110应急通信资源被挤占,群众紧急报警可能出现占线的情况,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把非紧急求助报警分流改革作为今年公安改革的重点任务,下势推动落实。市长助理、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毅专门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由市政府办组织,相关联动部门多次召开非紧急报警分流工作协调座谈会,通过全方位改革论证,在全省第一家出台《关于加强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的通知》,率先完成非紧急求助报警分流机制改革,有力保障分流工作落地执行。

近年来,商洛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接警量以每年超过6.5%的速度攀升,目前年接警量约26万起,其中非紧急求助占比约28.8%,数量为刑事、治安、交通、火灾警情总和的3.6倍。市公安局先后采取报警电话线路扩容升级、增加接警席位等方法措施,但是大幅度增加的非紧急求助报警,不断挤占110报警线路通道,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紧急报警群众的迫切需要。

本次出台的改革工作机制,分四部分41项内容,对公安110报警服务台与其他31个部门平台的分流对接工作,创新规范机制,将有效提升公安机关处置紧急警情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紧急报警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快速处理,从四个方面满足紧急报警群众的期待和需求。一是细化分流项目,明确部门责任。对公安机关110受理报警的范围事项逐项予以明确;对非紧急报警分流的内容,逐项指明具体分流事项和受理部门以及受理方式,让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调动工作主动性,真正发挥各服务平台应有职能。二是公开分流事项,更加便民惠民。在全市各大媒体公开发布本文件,让广大群众知晓“110”报警服务台与其他公共服务平台的职能分工,开锁、劳务纠纷等群众经常求助但不明确受理部门的事项,让群众确实明确求助事项责任部门,引导群众正确选择服务渠道,让广大群众急需解决的求助事项得到更加快速、便捷、有效解决。三是建立科学机制,增强联动效应。对多部门需要联动的警情,采取同步推送、同步响应等措施,提高部门之间协作互动,推动提升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公共管理服务能力,有效缓解了部分接处警压力,提升110报警服务台服务效能,确保紧急突发警情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四是强化工作监督,注重分流执行。建立问责机制,明确市应急办对各联动单位回访反馈、履职考核和工作情况通报等机制,有效解决职能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确保各职能平台积极主动履职尽责。

目前,市公安局与各联动部门密切加强配合,积极推进非紧急求助报警分流改革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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