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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商洛日报 2016-08-05 22: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段海洲)根据《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从8月1日起至8月7日,商洛市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国家和陕西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进一步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检查的重点是:对于国家和陕西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专项检查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具体由市财政局、市非税局负责检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市物价局负责检查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市民政局负责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市工信局负责深入企业进行涉企收费情况走访调查等,重点对市属企业及驻铜中省国有企业进行调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的涉企收费情况检查组织工作。

目前,商洛市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中。为配合做好这次专项检查,商洛市设立两部涉企收费举报电话:12358、0919—328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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