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交警支队连续12年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通讯员 卢雪莉 记者 段彬)新年伊始,商洛交警支队被评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队伍管理先进单位,经过陕西省文明办考核确认,连续12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去年以来,商洛交警支队坚持不懈抓队伍建设,不断改进队伍管理新方法,新思路,大力开展交警队伍职业信仰、职业保障、职业能力、职业纪律和警营文化建设,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依法办事、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交管队伍。一年来,商洛交警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更好地开展公安交管工作、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树立商洛交警良好形象夯实了基础。为服务商洛社会经济建设,打造平安商洛、美丽商洛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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